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推进工作 / 执行公开

巴宜区2018年第4季度环境质量报告公示

巴宜区政府网站 2019-01-23 来源:巴宜区网信办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根据《林芝市巴宜区2018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巴宜区依托市环境监测站、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对环境空气、地表水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试点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工作,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公告如下:

一、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巴宜区主城区设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2个,分别是林芝市监测站、林芝市人民医院,采用连续自动监测设备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共六项监测项目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2018年第四季度有效监测天数92天,空气优良天数92天,优良率100% 。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巴宜区主要河流布设水质监测断面3个,其中国控断面两个(尼洋河下游1000米、林芝米瑞),县控断面一个(尼洋河上游500米),监测断面按月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监测项目共26项。

10月份尼洋河上游500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尼洋河下游1000米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林芝米瑞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11月份尼洋河上游500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尼洋河下游1000米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林芝米瑞断面水质达到达到Ⅲ类标准。

12月份尼洋河上游500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尼洋河下游1000米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林芝米瑞断面水质达到达到Ⅲ类标准。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巴宜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两个,分别为八一镇第一自来水厂水源地(地表水)和八一镇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按季度开展。

八一镇第一自来水厂水源地监测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开展61项,监测结果显示,溶解氧和总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其余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Ⅰ类标准,表2中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表3中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八一镇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监测项目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4848-2017)开展23项,监测结果显示,氨氮指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4848-2017)Ⅱ类标准,其余22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4848-2017)Ⅰ类标准。

四、农村环境试点监测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林芝市巴宜区对辖内林芝镇嘎拉村、百巴镇色贡村、更章门巴民族乡白马店村、百巴镇折巴村、更章乡娘萨村、八一镇唐地村、布久乡甲日卡村、林芝镇帮纳村、米瑞乡玉荣增村、鲁朗镇罗布村共10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根据第四季度监测报告显示,以上10个村庄地表水水源地水质中除溶解氧和总氮两个项目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4848-2017)Ⅱ类标准,其余指标,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4848-2017)表1中Ⅰ类标准及表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中的一级标准,空气质量均为优。

QQ截图20190102160712.png

地表水断面采样

QQ截图20190102160721.png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样

QQ截图20190102160729.png

现场监测水质常规五参数

QQ截图20190102160737.png

农村试点监测空气质量

QQ截图20190102160744.png

农村水源地采取水样


责任编辑:扎西多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主办单位:巴宜区人民政府 电话:0894-5883862

工信部备案:藏ICP备11000170号-3 藏公网安备 54262102000040号网站标识码:5426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