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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巴宜区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

巴宜区政府网站 2020-12-24 来源:区司法局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巴宜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二届、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区党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藏、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统筹谋划部署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成立了区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成立了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巴宜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在今年7月,完成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更名工作,成立了区委书记为主任的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四个协调小组,并配套制定了“两规则一细则”,健全了组织机构,配齐了专门人员。同时,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加大推进力度。制定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实现法治政府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了《巴宜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与任务分工;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2019年以来,常委会听取政法工作情况汇报4次,区委、政府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0余次。

(三)强化考核管理。研究制定了《加强党的领导主体责任清单》,将依法行政纳入党委主体责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年终考评范畴,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干部切身利益挂钩,坚持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2019年以来,进一步提拔使用政法战线工作人员17名。

二、健全决策机制,严格遵守规则程序

(一)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精神,研究制定《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巴宜区政府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全面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切实将党委政府各项决策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巴宜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集体讨论制度》《巴宜区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要求,严格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备案、公示等相关规定,2019年以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8份,制定规范性文件6份,备案6份,均已向社会公布。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019年以来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27份。

(三)完善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审查区委、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2019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服务200余次,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77份,协助调解涉法事项8件60人次。

三、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我区“三项制度”及任务分解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5类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活动透明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市场领域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改革,2019年通过西藏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确定30名执法人员与随机抽取的700余市场主体,完成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的随机匹配,完成8批次共700余名市场主体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均已公示。

(三)严格做好行政复议。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巴宜区暂无行政复议案件。同时,研究制定了行政应诉工作办法,鼓励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求,行政部门按规定主动出庭应诉,有效解决了三台县商品混凝土公司行政纠纷案件,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并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与考试。目前,全区共有行政执法主体19个,有具备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460人。同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街接机制,公安、市监、物价、应急管理、文旅等多部门旅游综合监管机制,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

(五)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2020年共侦办涉恶集团犯罪案1起3人,涉恶九类各案22起75人,其中刑拘47人,逮捕34人,判决25人,成功打掉“保护伞”1起1人;全力保障生态领域安全,没有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没有发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2020年巴宜区上榜“2020中国县域全生态百优榜”,系自治区入榜3个县(区)之一,也是林芝市唯一上榜县(区)。完善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全面落实“三包”责任,严防输入性隐患,切实做到“六清两不漏”,目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整体良好,未发现疑似病例。

四、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高效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梳理规范本级行政职权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经清理规范,保留中介服务事项4项,718项县级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压缩50%,精简办理环节168个,精简办理材料152个,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

(二)梳理完善权责清单。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2020年动态调整涉及18个政府职能部门,划转权责121项;权责清单取消、增加涉及6个部门,取消权责161项、增加权责6项;权责依据调整(增加)涉及2个部门,调整权责依据89项,增加权责依据2项。

(三)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的基础上,简化登记程序,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并持续推进“三十三证合一”;除营业执照领取外,实现营业执照登记、变更、注销全程电子化服务,减少面对面接触,压缩营业执照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四)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建成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交流平台,全面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对接;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科学梳理行政事项,组织全区22家职能部门入驻政务大厅入驻事项38项,2019年运行以来各窗口共接受咨询6000人次,受理业务2.45万件,办结2.45万件,办结率100%;加大项目审批、概算审核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平台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大幅压减项目审批、备案管理中涉及到的事项和环节;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将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首次登记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办理抵押登记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同时,完善跨部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五、抓实法制宣传,增强法治思维能力

(一)积极推进普法工作。按照“七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八进”为载体,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深入开展“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三官讲师团和三支队伍作用,全面加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要节点、重要领域普法宣传教育2019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专题教育12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6万余人,发放宣传手册2.2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00余幅,设立咨询台50余个。

(二)积极强化教育培训。将《宪法》《民法典》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日常必学内容,充分利用区内区外学习培训资源,采用召开培训会、交流挂职、专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养,特别是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2019以来我区共培训干部1000余人次,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4场次260余人次

(三)积极带头学法用法。突出“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巴宜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的既定要求,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019年以来,理论中心组学法8次,政府常务会组织集中学法7次,其中开展《民法典》培训1场次,《宪法》学习1场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集中学习各级会议精神1次,有效提高了全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六、完善治理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巴宜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总体方案》,落实党委领导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研判,不断提高全民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的能力。同时,利用“4·15”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大宣传”、国家安全知识“大学习”,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完善《巴宜区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巴宜区2020年群防群治队伍工作计划》,充分动员全区群防群治力量,建立社会稳定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区委、区政府处置涉稳问题时及时学习研究与涉稳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处理程序合法、依据合法,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三)依法严格治网管网。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2020年上报违法网站667个、关键词615个,落地核查57起,发布舆情导控172条;受案8起,其中拘留2人,行政处罚6人。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僧尼遵行“四条标准”行为规范》,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严格执行“三个不增加”底线,严守宗教活动“三项要求”,依法依规管理宗教活动;严格执行党员干部不得信仰宗教底线要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教育引导身边人不信仰宗教、理性认识宗教,进一步淡化宗教消极影响。

(五)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新旧西藏对比、反分裂斗争、“五观”“两论”等教育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牢“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2019年以来区委先后召开7次会议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作出部署。

七、促进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利益

(一)着力推进矛排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方案,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月报告制度,坚持充分发挥网格员、“双联户”户长、群防群治、红袖标等力量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0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00起,成功化解545起,化解率达90.83%,与去年同期相比,矛盾纠纷发生率下降56.26%。同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好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了解掌握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教育转化和稳控管理,目前重点人员在管在控。

(二)着力推进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各2名以上兼职人民调解员,并落实好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同时,不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2019年以来,累计接收法律咨询700余人次,代书160余份,代理案件81起(其中认罪认罚36起),结案79起,参与调解10余起,开展法治讲座12场次。

(三)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支持区检察院、法院依法开展工作,确保区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区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坚决杜绝行政机关、团体、个人干预司法工作,目前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做到“可用尽用”,2020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08件;强化审判监督,区检察院2020年提出量刑建议56件,采纳率94%;创新办案方法,支持互联网办案。疫情期间首次通过微信视频进行远程宣告,并采取屏幕共享的方式进行确认;严格落实员额法官、检察官退出管理办法。目前,全区共有检察官12名、法官20名,2020年退出员额法官1名。

八、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始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区检察院在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推行行政公益诉讼,2018年成功办理全区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19年以来,区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11起,区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起。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未收到司法建议,无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论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的案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政府重要决策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按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委员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180余件,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事项8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10指挥中心及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公布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等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自觉接受纪检监督,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

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部门协调配合、衔接不够顺畅;部分制度机制建设实施相对滞后;法治宣传工作不够到位;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有差距,法治建设基层力量相对薄弱。

下一步,巴宜区将根据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聚焦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不断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化“放管服”、商事制度、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巴宜,为我区经济社会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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