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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积金重磅新政!装修、物业费均可提取!速看藏建房〔2026〕140号

责任编辑:王怀乐 来源:巴宜政务服务 发布时间:2026-10-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贯彻落实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藏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迎来多项调整,新增装修、物业费提取,失信惩戒标准明确。

政策文件:西藏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联合印发藏建房〔2026〕140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政策和本文件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两大新增提取业务|装修、物业费可以提取公积金

①自住住房装修提取

申请前提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被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名单;仅支持提取本文件印发之日后发生的装修费用。

核心规则:同一套住房,装修、适老化改造、节能改造等居住品质提升类提取,【每5年仅可申请1次】

提取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办理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施工合同、费用凭证

资金拨付:优先划入本人银行卡,后续数据共享后可直接拨付至装修施工方账户

②物业费提取|自住房、公租房、周转房都能用

申请前提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被列入公积金失信人员名单。

提取限额:最高【2.5元/平方米·月】,实际物业费低于该标准,按实际支出提取。

提取区分两种小区模式:

实行物业费共管小区:可预支当年度物业费;经本人同意,资金可直接拨付物业费共管账户

未实行物业费共管小区:不能预支未发生的物业费,仅可提取已经实际产生的费用;支持按月、按季、按年办理

家庭提取规则:

家庭仅1人缴存公积金:年度只能选取一套住房提取物业费

夫妻双方缴存,家庭仅有一套住房:该套住房一年仅提取一次

夫妻双方缴存、拥有多套住房:夫妻二人可分别各选一套住房提取

所需申请材料: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缴费凭证

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

公租房、周转房:承租合同或者周转房租住证明

业务办理大提速|少交材料,明确办理时限

减证便民:身份、婚姻、住房信息依托政务数据共享核验,可以线上核验到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明。

硬性办理时限

提取业务: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不准予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贷款业务: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准予/不准予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异地业务简化,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平台,缴存记录全国互认互通,取消异地业务纸质证明材料。

重点警示!公积金造假骗提骗贷,失信后果很严重

⚠就算审核阶段被拦下,没有拿到钱,一样记入失信名单!失信信息同步上传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约束。

 违规情形  处理结果
 伪造材料,已经成功违法提取公积金  纳入失信,责令退回资金,【3年】不得提取、申请公积金贷款
 伪造材料,已经违规取得公积金贷款  纳入失信,责令返还贷款,【5年】不得提取、申请公积金贷款
 提交虚假材料申请提取,审核被拦截,未拿到资金  纳入失信,【3年】不得提取、申请公积金贷款
 提交虚假材料申请贷款,审核拦截未放款  纳入失信,【5年】不得提取、申请公积金贷款

补充:没有按期全额归还违法资金,会依法继续延长限制期限。

温馨提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业务办理相关疑问,可咨询属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