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十二五”期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尾款结算材料的通知要求,巴宜区水利局立足实际,通过原有联系方式联系参建(林芝县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工程)各方未得到响应。因此,我单位在维护各参建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确保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项目顺利收尾,现向社会发出关于前来办理林芝县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工程尾款结算相关事宜的公告,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算范围
本次尾款结算涉及我局代建的林芝县无电地区人口用电工程,其主要内容为核定新建10kv输电线路28.5公里,0.4kv输电线路2.14公里,解决97户,243人的生活用电。
二、结算对象
本次尾款结算对象为参与林芝县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项目实施的各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企业、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以及涉及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及管理的相关单位。
三、结算依据
(一)项目中标通知书。
(二)项目合同文件:各参与单位与我局签订的项目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内容、计价方式、付款条件及尾款支付条款等。
(三)项目验收报告:经我局组织验收并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作为工程质量、工程量及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重要依据。
(四)财务评审报告:由具备资质的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成本核算等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合理性。
(五)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据国家及地方关于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项目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结算工作合法合规进行。
四、结算流程
结算申请提交:各相关单位需在6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尾款结算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尾款结算申请书、工程量清单、验收报告、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尾款结算申请,结余资金将由西藏自治区农电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你方自行承担。
材料审核: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的尾款结算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相关单位限期补充完善。
尾款金额核定:经审核无误后,我局将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十二五”期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尾款结算材料的通知》要求,报送西藏自治区农电局。
五、注意事项
材料提交要求:各相关单位提交的结算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确保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其尾款结算资格。
联系方式:在尾款结算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马琴,联系电话:18189949777。
六、其他说明
本次尾款结算工作是我局对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项目的重要收尾环节,各参与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结算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林芝市巴宜区水利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