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巴宜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黄晓燕 来源:林芝市巴宜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巴宜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http://www.bayiqu/gov/cn下载(网址)。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巴宜区司法局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池西路6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3132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管理,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依法治区委员会主动对区(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我局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通过巴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林芝市巴宜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4年部分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及2025年部分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共计9份;通过本单位公众号“巴宜司法为民”公布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关于公布巴宜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的通知。三是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8

0

9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水平不高。很多信息公开仅仅停留在形式化上,无法真正达到信息公开指标,对公众权益无效。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结构不合理。单位在信息公开上缺乏规范,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让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困难。

三是信息公开的可操作性较低,很多信息公开细节信息,没有实际操作性,也就不能保障有效的实施。

针对以上问题,本单位会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一是针对不同的业务,制定具体的信息公开制度,以更大的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运用互联网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科学合理地组织和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套完善可操作的信息公开体系。三是提高公众的参与权。通过教育、培训和公众参与等方式,向公众提供有效的信息公开知识,使公众更加了解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